使用指导丨专利收费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及电子票夹小程序

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票据

服务指南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九四号)要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的效力与纸质票据的效力相同。

一、缴费时提交信息的变化

缴费人在通过各种渠道缴纳费用时,需关注以下信息的填写:

1、电子邮箱信息:用于接收电子票据取票码。取票码是缴费人获取电子票据的重要凭证,因此邮箱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否则无法接收到电子票据的取票码。

2、手机号信息:缴费人以缴费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账号登录微信、支付宝电子票夹小程序时,可在“我的票夹”中直接获取相关电子票据。

二、票面变化

1、收费票据

(1)增加项目编码内容。

(2)项目名称中年费将精确到具体的年度;代收款项在票据上将列示为“代收+费用名称”,例如“代收国际申请费”。

(3)标准为收费项目对应的收费标准。说明书附加费、滞纳金等收费标准不唯一或非固定金额的费用,票面标准将以该收费项目的最低标准列示。

(4)单张票据票面列示的费用条数有限,超过最大条数六条时将拆分为两张或以上票据。

2、退费票据

退费票据票面信息与上述收费票据一致。退费时将对原缴费票据做冲红处理,原票据将标记“已开红票”,并开具一张负数金额的票据,用以充抵原票据。如原缴费全额退费,则不再开具新票据;如退费后余额不为零,则开具一张金额为退费后余额的票据。退款当事人的电子邮箱中将会收到取票码信息,可进行相关票据的查询、下载。当事人在提交关于退费的意见陈述书时应关注邮箱等相关信息的填写。

三、取票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http://pjonline.cnipa.gov.cn)

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通过取票码查询取票;也可根据不同缴费方式的查询条件查询后取票;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登录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的,其在电子申请网在线支付的费用电子票据将自动归集到电子票据交付服务系统下相应账户的“我的票夹”中。

2、电子票夹小程序

缴费人可在微信、支付宝电子票夹小程序中使用取票码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缴费人以缴费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账号登录微信、支付宝电子票夹小程序时,可在“我的票夹”中直接获取相关电子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