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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件
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进行无效宣告,以撤销其合法性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无效宣告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商标与现有商标或其他专有权利相似程度高。
2. 商标直接描述了商品或服务的特点,缺乏独创性。
3. 商标涉及到公共利益,或丧失了在市场上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能力。
4. 商标注册申请人通过虚假手段或其他不当手段获得商标注册。
二、期限规定
商标无效宣告的期限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申请期限: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必须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将失去无效宣告的权利。
2. 受理期限: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受理后,商标局应当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作出一份受理通知书。
3. 审理期限:商标局受理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裁定。通常,商标无效宣告案件的审理期限在12个月左右。
三、总结
商标无效宣告是对商标注册进行撤销的一种法律程序。它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与现有商标或其他专有权利相似程度高,描述商品或服务的能力不够独创,丧失区分来源的能力,以及通过虚假手段获得注册等情况。同时,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在商标注册之日起的5年内提出,并在商标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理。了解商标无效宣告的条件和期限规定,将有助于维护商标市场的公正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