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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评审委员会:
首先,感谢评审委员会给予本公司商标无效宣告的机会。我们非常重视这次机会,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遵守相关法规,我们特别准备了如下答辩材料,愿意与评审委员会共同探讨并解决相关问题。
一、商标注册前存在相似商标
根据我们的调查,我们发现在本公司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已经存在一款与我们商标相似的注册商标。我们并不否认这一事实,但我们认为这并不应该成为商标无效宣告的充分理由。
首先,我们的商标与该相似商标在整体构成上有显著区别。就视觉效果和商标色彩而言,我们的商标独具特色,与该相似商标明显区分开来。此外,我们的商标涉及的产品领域也与该相似商标有所不同,因此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其次,商标注册时的审查部门并未对该相似商标提出异议或指出其可能对我们商标构成影响。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只有存在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的相似商标,才能成为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因此,请评审委员会慎重考虑我们商标与该相似商标在整体上的区别性。
二、商标无效声明申请不属实
对于商标无效宣告方提出的商标无效声明申请,我们对其内容进行了仔细研究,并认为其论据不属实。
首先,商标无效宣告方声称我们的商标容易与一些已有商标产生混淆,进而损害了其合法权益。然而,我们对这种断言提出质疑。根据我们的市场调查,我们的商标在目标消费群体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好评度,消费者对该商标的识别度是十分高的。另外,我们从未接到过消费者因为和其他商标产生混淆而提出投诉的情况。这一切都证明了我们商标在市场中的独特性和有效性。
其次,商标无效宣告方还声称我们的商标缺乏显著性和区别度,与一般行业标准相比不具备独创性。但我们认为这种观点缺乏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持。从我们专门进行的市场调研数据可以看出,我们商标在当下市场上是具有丰富差异化特征的,与其他同类商标完全不同。综上所述,我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和区别度是充分的,不存在无效的理由。
总结:
综上所述,我们的商标与先前存在的相似商标在整体构成和涉及的产品领域上存在明显区别。我们的商标具备显著性和区别度,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识别度。因此,我们请求评审委员会能够慎重考虑我们对商标无效宣告的答辩材料,并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再次感谢评审委员会的聆听。我们期待与评审委员会共同追求公正与公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