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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通知书是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初步审查后,由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的一份正式文件。它证明了商标局已经受理了申请,并且进入了审查阶段。申请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可能会有疑问,是否可以立即使用所申请的商标呢?事实上,收到受理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无阻地使用商标。
商标使用与商标注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商标注册是指将商标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注册并获得商标局授权的过程,只有经过注册并得到商标证书后,商标所有人才能正式享有商标权利。而商标使用是指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投入市场供公众购买时的使用行为。
然而,尽管在申请未注册之前就进行商标使用是可能的,但这种使用往往是存在风险的。这是因为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局会进行审查,以确定该商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与既有商标是否存在相似性等问题。如果商标在审查过程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那么商标注册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因此,即使受到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也应该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即获得商标注册证书后,才能放心地在市场上使用商标。商标注册证书是商标拥有者的法定证明文件,拥有该证书后才能在商标权利遭受侵害时享有法律保护。
总结
收到受理通知书并不代表可以立即使用商标。在商标注册成功后,获得商标注册证书才能放心地使用商标。商标注册证书是商标拥有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明,只有取得该证书后,商标所有人才能享有充分的法律保护。因此,申请人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应该耐心等待商标注册成功,并获得商标注册证书后再进行商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