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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注销的要求
商标注销是指在经过一段时期后,由商标注册人自愿申请将其商标注销出局,即企业主动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自己已登记的商标。商标注销的要求如下:
1. 商标被侵犯且不能及时制止
商标被他人恶意侵犯,而且拥有人无法及时地对其进行制止或维护时,可以申请注销商标。这种情况下的商标注销,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商标权利的确被侵犯,以及拥有人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去维护自己的商标,并且没有其他合理的途径可以保护其商标。
2. 商标未被使用
商标是注册后需要使用的,商标未经使用超过连续 3 年或未正常使用连续 3 年以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请求商标局宣告该商标作废。对于商标未被使用的情况,商标注册人可以主动申请注销商标,也可以选择再次使用该商标,避免被撤销。
3. 商标转让或改名
如果商标注册人完成了商标转让或商标名称的更改,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销商标。
4. 商标品类不符要求
在商标注册申请时,选错了国际商标分类号码,或者批准注册后的商标产品范围与实际使用的商标产品范围不符,商标注册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销该商标
二、 商标注销流程
商标注销流程如下:
1. 申请商标注销
商标注册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商标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申请时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2. 审理和公告期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销申请后,将对其进行审理,并在初步审查合格后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如公告期内未有异议,则认为申请人成功注销该商标。
3. 异议期
公告期内,任何人均可就商标注销提出异议,异议期为三个月。异议人需要提供与商标注销相关的证据材料。异议经审查成立,商标注销的申请将被驳回。
4. 注销登记
如公告期内没有异议或者经过异议审查未被驳回的,商标注销将被登记并公布。
在商标成功注销后,商标注册人可以获得一份商标注销证明书。商标注销证明书可以帮助商标注册人解除商标权益,并且不必再缴纳年费或其他维护费用。
三、 商标注销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1. 商标注销申请书
商标注销申请书要求表述清晰,明确注销的商标注册号码、商品名称等基本信息。
2. 商标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商标注册人需要提交商标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商标确实是本公司所有的。其中有些商标证书办理了异议或者专利局已作废的商标证书只需提交专用章经办单位背书的复印件。
3. 注销商标授权委托书
如由代理机构办理的,则需要提供由授权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负责人)签署的商标注册授权委托书。
4. 与商标注销相关的其他文件和证明材料
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选择。例如商标未被使用,则需要提供商标未被使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商标被侵权,则需要提供维权证据材料等。
四、 商标注销的意义
商标注销是由商标注册人自愿申请撤销自己已经登记的商标。它与商标无效宣告不同,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或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查收发现商标注册不符合法定条件立即进行废止宣告。
商标注销的意义在于:
1. 减少年费等维护费用
商标已成功注销,商标注册人就无需再缴纳年费或其他的维护费用了。
2. 避免被他人恶意侵权
商标被注册人自愿注销后,可以避免商标被他人恶意侵权的问题。
3. 避免因商标滥用等问题导致的不良影响
当商标被他人滥用、利用商标诈骗或捅上不良事件时,对商标注册人形象和信誉都是极大的打击,如果商标注册人自行注销商标,则可以有效防止如此状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