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省本级)入库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0〕832号,附件1)要求,请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具体如下:
一支持方向
自主软硬件产品适配测试和重点行业共性解决方案。支持开展基于自主软硬件适配测试的环境搭建、技术攻关、工具研发、问题库建设和测试认证;支持开展重点行业应用共性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产品兼容性和产业质量,加速产品优化升级和产业生态完善。
本方向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项目启动时间不得早于2018年9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0年8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信息化系统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同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填写申报材料,否则视为式审查不合格。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技术和产品的开发主体、应用推广在广东省境内。其他要求与省工信厅文件(附件1)一致。
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按照申报书(附件3)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最少1份为正本,并在封面标注)和电子文档(包含扫描版和可编辑版,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扫描版要求彩色扫描,公章、签名清晰可见),务必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我局(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企业依据申报材料填写《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入库储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此表随电子文档一同提交,无需装订纸质材料。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省本级)入库的通知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书
4.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入库汇总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