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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标注册的不断增多,商标监管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在商标申请办理中,经常会遇到“三无”商标。据中国知识产权局(下称“知产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有超过30万件“三无”商标被驳回了申请,占总数的5.13%左右。那么什么是“三无”商标?商标缺陷“三无”商标该如何处理呢?这里就为大家做出详细的解释和分析。
一、什么是“三无”商标
“三无”商标指的是注册商标申请文件中缺少权利要求或精确的商品服务范围等信息,即不明确、不具备区分力和专属性,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具有可供保护的商标权利”。
根据《商标注册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时,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驳回申请:
1、申请注册的标志与已注册或者受理的相关商标近似,可能造成混淆的;
2、申请人恶意抄袭他人商标,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申请注册的商标名称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者诱导误导公众的;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具备可供保护的商标权利。
其中的“不具备可供保护的商标权利”即是指“三无”商标。
二、三无商标的种类
1、无据商标
所谓无据商标是指申请人申请商标时在商标文件中未注明或注明不实的先使用事实,也就是商标申请人虚构对应商品服务的使用信息,以获取商标注册权而实施的欺诈行为。例如,申请书中宣称已经进行了商业活动,但实际上没有从事该项业务,并且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曾进行过该项业务。这种行为被认为与商标正常注册的真实性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不符。
2、无意义商标
无意义商标是指一些基于字母、数字、颜色、形状和其他缺乏基本意义的图形等元素组合成的标志。这种标志对消费者来说意义模糊不清,无法进行关联,难以对商标进行记忆和识别。对于具有显著识别力,或能较好代表申请人业务和商标形象的有意义的字、图、组合是否可注册,应当根据商品服务范围和区别度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3、无区分力商标
无区分力商标是指那些与他人商标近似,或者申请人商标过于普遍、缺乏特定表现方式的标志。这种标志容易引起混淆,难以判断其商标特色,并且不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在考虑商标的区别度和显著性时,应该综合考虑商标本身的构成、使用方式、行业竞争情况、相关市场环境、以及消费者群体的三个方面。
三、三无商标的处理方式
对于已经被驳回的“三无”商标,其后续操作主要有以下两种:
1、撤回申请
撤回商标申请是商标局直接拒绝商标注册申请的一种形式。其优点在于可以省去时间和成本,避免浪费其他资源。
商标申请人可以在实证检查通过前向商标局要求撤回商标申请,在实证检查前收到申请得驳回通知书,则也可以主动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在撤回申请的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可以在有效期内重新申请商标,并可避免因“三无”被拒绝的记录对其信誉带来的负面影响。
2、补正商标
若被驳回的“三无”商标仍具有商标保护可能,商标申请人也可以选择补正商标,以试图获取商标权利。此时,应当注意补正必须于答辩期限内完成,并保持合法合规。
答辩期限一般为30天,可申请延长15天,全国公共节日等因素应当事先做好商标办理时间的计划。对于缺陷明显的商标,需要重新编制书面提交。对于存在特定要求或其他问题的申报人,可请代理机构辅助指导,从而尽快完成补正。
四、结语
总之,“三无”商标既容易被驳回,也可能给商标申请人带来一系列的商标官司和负面的商业影响。因此,申请商标时要认真核对并完善商标文件,避免出现简略、不准确、缺失信息等问题,避免在后续申请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