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商标异议是指对已被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认为该商标的注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等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商标异议处理流程是指在商标登记过程中,出现异议情况后,如何进行处理的一系列程序。下面我会详细介绍商标异议处理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提出异议、受理与审查、裁定和复审。
1. 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可以由任何人提出,包括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商标代理人、利益相关方等。提出异议前必须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证据收集,以确保异议申请具备充足的事实和法律根据。异议主要分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非法注册、恶意抢注等。
2. 受理与审查
提出异议后,商标局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异议文件进行归档,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主要是检查异议文件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并对异议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筛查初步了解异议原因。如果初审时发现异议申请不符合规定,将会直接驳回异议申请;如符合规定,则会正式受理并进入审查程序。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会把异议申请的副本发给被异议商标注册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答辩。同时对比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和公众利益,审核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如商标局审核在规定期间内接到异议申请的合法文件,经审查认为商标异议成立,即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以及非法注册等情况,就会作出不予注册的行政裁定,并予以公告。
如果被异议方无正当事由回应意见,或无合适的答辩材料且未正确说明名誉权、姓名权等人格权益时,商标局可能会授权异议并裁定保留异议权。而如果被异议方有合理理由否定异议申请,商标局则需要进一步审理该异议案件。
3. 裁定
商标异议处理流程中,裁定是其中一个核心环节,也是决定异议申请是否成功的关键步骤。商标局在开始审查异议案件时,如果审核结果表明该异议成立,将会作出一个最终的商标裁定结果。如果商标裁定结果表明,被异议商标不符合商标登记条例,就会做出取消商标权的决定,如果异议不成立则作出维持商标权的决定。
4. 复审
商标局作出审查裁定后,在法定期限内如果相关当事人可以就该商标裁定不服,就可以进行一次复审。在复审流程中,商标局将会重新审核该商标的注册情况和异议申请人提出的异议原因,并作出最终的决定。
与此同时,如果复审仍然无法解决异议申请相对方的疑虑,它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申请司法解决。但是,商标异议是否成功取决于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异议人所述事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
总的来说,商标异议处理流程比较复杂,需要申请者积极主动地提供充分的证据,确保异议理由可靠、严密。此外,应及时了解异议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商标专用权部门的审查工作,确保异议处理程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