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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是指将已注册的商标权力撤销的一种行政或司法行为。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撤销包括被撤销和宣告无效两种情况。商标被撤销,通常是指由于申请人自愿放弃商标注册权、失效等原因而被撤销;商标宣告无效,则是指商标在注册时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情形,被认为是无效的。以下是对商标撤销的法律法规解读:
1. 商标法
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商标被撤销的情况,其中包括:注册商标后三年内未使用;连续三年未使用或中断使用;商标只用于同一种商品的某一部分,但在该部分上已停止使用三年以上等。
2. 商标法律细则
商标法律制度对商标撤销也进行了规定,例如商标未使用或者注册后三年内未使用的情况下,其他商家可以申请商标撤销。此外,商标局对商标宣告无效时要求符合网上交易、单一颜色商标、3D商标等规定的商标必须经过实际应用证明其具备区分商品或服务的能力。
3. 商标行政管理规定
商标行政管理规定对商标被撤销的具体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商标局可以对商标注册证书扣留或收回,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擅自使用商标的经营者等。
4. 司法解释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关于审理商标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理商标宣告无效案件的范围、审理原则和程序等内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发布《关于审理商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纠纷中如何判断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总之,商标被撤销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商标法、商标法律细则、商标行政管理规定和司法解释等,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应注意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避免商标被撤销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