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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
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商标转让常见违约情况
1、转让人违约
①未按商标法规定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②没按合同要求向受让人交付商标的证件资料。
③商标因没有申请续展等原因被商标局注销。
④没有一并转让同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⑤转让人已与第三方签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许可擅自将商标转让给他人。
2、受让人违约
①受让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②受让人未按转让合同的约定向转让人支付商标的转让价款。
③受让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是所提供的服务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④受让人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手续。
如何避免违约纠纷
1、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
2、商标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需一并转让。
3、商标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部分转让。
4、用于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出具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5、商标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才可转让给第三方。
6、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最好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提交商标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