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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是部分企业用于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手段。在商标无效宣告中,证据是关键因素之一,举证责任也至关重要。对于商标无效宣告的证据要求及其举证责任,下文将进行详细解析。
证据要求:
首先,商标无效宣告需要有具体的事实依据,企业需要发现涉嫌商标无效的原因,如优先权、相似商标等。然后,企业需要寻找相关证据,在无效理由方面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这些证据一般来自商品市场、商标注册史料、商标注册官方文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认证商标涉嫌无效的材料。
当企业提交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必须附上以下几种证据:
1. 相同或类似商标的存在证据
商标无效申请人必须提供与涉嫌侵权的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存在的证据。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同一类型的商品或服务、同一品牌、任何公开发布的市场研究或报告等。
2. 受侵犯的权利证据
商标无效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受侵犯的专有权利。例如,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授权书、商标维权认定、商标侵权诉讼判决等。
3. 商标优先权证据
商标无效申请人必须向商标局提供商标优先权证据。优先权其实指的是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成功注册商标后,有权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相应的注册申请。如果涉嫌商标侵权方拥有优先权,那么商标无效申请人必须证明有效提出异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申请。
4. 关于商标注册或使用情况的证据
商标无效申请人必须向商标局提供有关商标注册或使用情况的证据。例如,商标注册股权转让合同、商品销售记录、广告宣传质料、市场调查报告等。
举证责任:
在商标无效宣告中,申请人需要承担证明证据的责任。具体而言,首先申请人必须证明出侵犯他对商标的专有权利及其优先权等所有必要要素,然后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这些主张。其次,如果涉嫌商标侵权方提出了什么样的辩论,那么商标无效申请人必须证明涉嫌商标侵权方的辩论是不正确的。如果商标无效申请人不履行这种举证责任,可能会导致商标无效宣告失败。
总之,在商标无效宣告中,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商标无效申请人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此外,商标无效申请人还需要评估实际情况,并认真准备证据,在举证责任方面认真履行他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