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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是指针对已注册的商标,在具备一定的法律事实和证据基础上,可以向商标审查委员会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无效宣告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非常重要,为了保证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以下是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及其格式要求。
1. 无效理由陈述书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需要明确无效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违反法律法规、商标类似或相同等。无效理由陈述书需要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商标的基本信息等。
2. 直接证据材料
直接证据材料指与商标相关的文件、照片、文字资料等的原件或复印件。直接证据材料必须与无效理由相符,并在无效理由陈述书中进行明确说明。
3. 间接证据材料
间接证据材料指不能直接证明商标无效但与商标相关的文件、照片、文字资料等。间接证据材料需要在无效理由陈述书中进行说明并经过认证。
4.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复议决定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需要提供原件或者公证后的复印件,并在无效理由陈述书中进行说明。
5.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证书为商标权力的核心文件,必须提供原件或者公证后的复印件。
6. 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指商标维权或者借鉴已有案例,并具有相似情况的法规、规章、依据等。
总结来说,商标无效宣告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包括无效理由陈述书、直接证据材料、间接证据材料、法律文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商标注册证书、其他相关材料。对于这些材料的格式要求,需要遵循商标审查委员会的规定,尽可能多地提供真实、详尽、完整的证据材料,以确保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能够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