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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在商标注册后,针对商标权利人的无效宣告请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审查作出的商标无效宣告决定。商标无效宣告是一种重要的维权手段,但是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身份,例如注册商标的竞争对手、相关消费者或有关行政机关等。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商标无效,例如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被他人主张权利等。
其次,申请人应否认注册商标具有独立性、显著性和区分性。独立性是指商标不应与其他商标发生混淆;显著性是指商标具有良好的亮点和脆点,便于公众识别和记忆;区分性是指商标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中区分出该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最后,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例如,要注意提交有效证据,确保证据强度和连贯性;要确保申请人的申请书和相关文件格式正确、完整、真实、合法;要确保对于特别规定的事项,如商标复审请求和提供新证据等,申请人也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要求提交。
总之,在进行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前,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要求,准确认定商标无效原因,收集充分证据并注意证据规范化和证明力,同时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才能有效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