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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指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有人认为该商标存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可以向商标审查机构发起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来撤销该商标的合法性。在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中,常见的争议之一就是差异侵权问题。
所谓差异侵权,指的是商标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故意或者非故意地使用了已有商标的某些特征或设计,导致商标申请被商标主人认为侵犯了其商标权利。这种情况下,商标主人就可以向商标审查机关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在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中,判断差异侵权是否存在,需要比较两个商标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其中,相似性是指两个商标在视觉、听觉、名称、含义等方面呈现出的相似程度;差异性则是指两个商标在以上方面的差异程度。通常情况下,两个商标相似度越高,差异侵权的可能性就越大。
如果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中存在差异侵权问题,商标审查机构就会对比两个商标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并进行全面评估。同时,也会考虑商标权利人在商标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恶意或者非恶意的借用行为,以及商标申请人是否存在创意模仿或者盗版等恶意行为。
如果商标审查机构认为商标申请人故意或者恶意侵犯了商标主人的权益,或者商标主人的权益已经受到不良影响,那么商标申请人所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就会被驳回或者撤销。
总之,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差异侵权问题非常重要,需要全面比较和评估两个商标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以及商标申请人和商标权利人在商标使用过程中的正当性。只有保证商标注册的公平和合法,才能有效维护商标主人的商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