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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案件是解决商标权利纠纷的一种司法程序,其程序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阶段:商标异议申请人将异议申请书递交给商标局或者商标专项机构提交申请,商标局或者商标专项机构对异议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符合要求,会依照规定形式予以受理。
2.公示期阶段:异议被受理后,商标局或者商标专项机构会在官方媒体上对异议事项进行公告,同时将商标注册申请人告知该异议案件,让其作出答辩或提供证据等材料。
3.答辩阶段: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公示期内可以提出回应和答辩,无异议情况下,申请流程顺利完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专项机构进行审核处理;如有异议,则进入后续审理环节。
4.审理阶段:商标局或者商标专项机构会根据异议材料、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答辩和相关证据进行审查,进行实质审理,最终作出同意或者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处罚决定。
5.复审阶段: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或者商标专项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复审委员会将重新审查商标异议案件,并做出最终的处理决定。
6.行政诉讼阶段: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仍然不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审判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商标异议案件的程序和流程可分为审理前、审理中和复审等各个环节,需要申请人耐心等待处理的时间和整个顺利流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