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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异议无效案件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证据可以支持案件当事人的主张。因此,申请异议方在收集和保存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及时性:在商标异议无效案件中,时间非常关键,在异议期截止前,要及时收集证据。如果证据来得太晚,就可能丧失证明的效力。
2. 真实性:证据必须真实可信,不能虚构或篡改证据。否则,在商标局的审查过程中发现证据存在瑕疵,会影响异议方的信誉。
3. 全面性:证据要全面,包括各种证明文件、材料、报告等。证据数量越多,证明力就越大。
4. 相关性:证据必须与商标异议案件相关,与主张和异议内容有关联。证据和事实之间必须是紧密的关系,体现出证据对于证明异议有利的作用。
5. 清晰性:证据要有清晰记录、简明扼要的描述文件或文字说明,陈述证据是否与争议有关,如何产生证据以及证据的来源等。
在商标异议无效案件中,申请人应该认真考虑所要提出的异议理由和事实以及针对异议理由和事实所要准备的证据,以及在商标局的审查和答辩过程中如何合理运用证据进行申诉。只有在证据保存和收集方面谨慎周到,才能支持自己的异议理由并取得最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