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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初步审定结果被商标局驳回,而申请人对此不服,需要向商标复审委员会提起的一种复审程序。
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在接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后的15日内,可以向商标复审委员会递交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以及事实和理由证明材料。
2. 商标复审委员会收到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将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可以受理并组织异议审查程序;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驳回申请。
3. 商标复审委员会组织的异议审查程序中包括:开庭审理、听证会和书面审理。其中,在听证会和开庭审理中,受邀人可以自行到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参与审理。
4. 异议审查程序的结果可以是:撤销原来的驳回通知书、维持原驳回通知书的决定、或者将商标退回原审中再次审查。
5. 如果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符合申请人的意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流程,需要申请人提交详细的证据和理由。在该过程中,商标复审委员会会根据事实、法律和程序对商标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商标申请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