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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在申请过程中,他人生产类似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A:专利侵权一般是指在取得了专利权之后发生的侵权行为。获得授权公告后的发明专利才能享受专利保护,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即构成侵权。
专利在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后,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在通过初步审查之后,会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如果在授权之前他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该实用新型专利类似产品,不构成侵权;如果在授权之后他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该实用新型专利类似产品,则构成侵权;
对于发明专利,在通过初步审查之后,还会公开然后进行实质审查,在实质审查通过后,会授予发明专利权。如果在专利公开之后授权之前他人生产与该发明专利类似产品,此时专利权尚未获得,申请人还不能依法行使专利权,但可以申请临时保护,临时保护的方式可以让申请人的权益获得一定保障(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后至授权公告日期间可以申请);如果在授权之后他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该发明专利类似产品,则构成侵权。
产品是否侵犯专利权的判定要遵循完全覆盖原则,也就是要判定疑似侵权产品是否包括了授权的专利的全部的技术特征。举例来说,授权的专利的技术特征包括A、B以及C:如果疑似侵权采用的技术特征为“A、B”或者“A、B、D”等未包含全部的“A、B以及C”,则疑似侵权产品未落入授权的专利的保护范围,不侵犯专利权;如果疑似侵权采用的技术特征为“A、B、C”或者“A、B、C、D”等包含了全部的“A、B以及C”,则疑似侵权产品落入了授权的专利的保护范围,侵犯了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