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可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商标局不予注册。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可以选择提起特别复审程序(即辅助审查程序)。
特别复审程序是商标注册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而采取的一种诉求程序。主要包括商标复审请求和行政诉讼请求两种具体形式。
商标注册人可以提出商标复审请求或者行政诉讼请求,要求商标局重新审查涉及该商标的商标申请案件,并作出新的裁定,确认商标注册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商标复审请求是在特别复审委员会(Tribunal for Special Review)对商标局的裁定进行审查的一种程序。商标注册人必须在裁定发出3个月内向特别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具体的时间、费用和材料要求都需要参照商标法规。
行政诉讼请求则是商标注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一种诉求程序。他们可以根据商标法规在规定的诉讼时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民事诉讼权利人可以作为第三方卷入其中。
总体而言,特别复审程序是商标注册人独立行使的权利,如果商标局不予注册某个商标时,商标注册人可以选择提出商标复审请求或者行政诉讼请求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特别复审程序的具体操作需遵循相关法规、时间、费用等要求,并且需要准备有效的证据和理据来支持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