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商标被抢注,人人车难讨还“人人车”商标

阅读:213 2021-08-03 15:06:30

前几年,随着国内的二手车市场越来越火热,各种二手车网站平台也都应运而生。优信二手车、人人车、瓜子二手车,这三家企业凭借各自的优势,营造了“三足鼎立”的盛况。

 

作为知名企业,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你知道吗,人人车的几枚重要商标竟然不在自己手中,而是被它的竞争对手优信二手车抢注了!

 

近日,“人人车”商标无效宣告一案终审结束,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人人车,2014年成立,主要服务项目为二手车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宣传,逐渐被大众所熟知,其“人人车”标识价值也越来越重要。

 

然而最开始,人人车注册商标的方向是二手车经纪、汽车翻新等业务,于是便被其他公司钻了空子。

 

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5日,是优信集团下面的科技、大数据公司。作为竞争企业,优舫公司率先获得了“人人车”商标,无疑是扼住了人人车公司的咽喉。此后,围绕“人人车”商标,两家公司多次对簿公堂。

 

此前曾有人分析认为,人人车如果想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那么将会对这个品牌造成更大的伤害,倒不如与优信公司协商,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商标。

 

从两家公司剑拔弩张的情况来看,人人车最终还是选择了无效商标的道路。7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与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诉争商标为优信关联公司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申请注册的第14568556号“人人车”商标,2019年,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以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2014年商标法的规定为由,请求宣告诉争商标无效。

 

一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第9类商品、第35类服务和第42类服务,不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诉争商标未构成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被诉裁定对此认定有误,予以纠正。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14568556号“人人车”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并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原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看来人人车公司想要无效掉这个商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纵观这些年两家公司的争斗,人人车从未放弃过拿回商标。2019年,人人车公司曾起诉优舫公司不正当竞争,法院一审判决优舫公司赔偿570万元。

 

从整个事件来看,人人车公司面临的情况,还是因为商标保护不到位,导致自身陷入被动局面。这也给所有创业者提了个醒,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提前做好商标布局,我国商标注册采取的是申请在先的原则,谁先申请商标,谁就拥有在先权利,一旦商标被抢注,如果想拿回商标权,过程非常波折,既浪费精力又费钱,还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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