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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需要进行商标转让时,往往会担心管理权的问题。毕竟商标代表着一个品牌的形象和价值,因此其管理权也是极为重要的。那么,商标转让是否可以仅转让专用权而保留管理权呢?
仅转让专用权是可行的
根据《商标法》中的规定,商标转让是可以仅转让专用权而保留管理权的。其中,“专用权”指的是享有商标独占使用权的权利,“管理权”指的是对商标使用和管理的控制权。因此,企业可以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他人,而保留商标的管理权。
双方需签订合同
如果企业打算仅转让商标的专用权而保留管理权,那么必须在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具体来说,协议中必须注明:转让的是商标的专用权,而非管理权;同时,保留管理权不影响专用权的转让和使用。
管理权的保留应明确约定
保留商标管理权的企业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管理权的范围和限制。例如,对商标使用的要求、管理的方式等。同时,企业也应注意,保留管理权不能削弱专用权的转让和使用。
商标行政机关有权认定
如果在商标转让中出现相关纠纷,商标行政机关将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分析和认定专用权和管理权的具体情况,以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商标转让时仅转让专用权而保留管理权是可行的。但企业必须明确约定,并注意管理权不能削弱专用权的转让和使用。如果出现纠纷,则需经过商标行政机关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