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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首先,最终获得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由授权公告的文本所限定的,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因此申请文件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是专利申请文件最重要的部分,如果权利要求书不清楚,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方案存在新颖性、创造性的问题则会影响授权。
其次,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对于申请文件的修改需要基于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不能超过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同时对于附图来说,也不能重新补充提交附图。因此在审查过程中如果专利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不全面则会限制修改的依据。此外,对于说明书中的内容,如果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够通过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得出的,就会存在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影响专利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