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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曝光李子柒品牌的月饼,售价虚高,引发了争议。
从网络传播的视频上可以看出,一盒冠生园盒装的月饼产品上,有“李子柒月十全十美月饼礼盒”,规格:610g,价格却是786元/盒,这个月饼的价格确实不低。
从这个礼盒装的包装来看,似乎冒用了“李子柒”的品牌,但仔细看这个礼盒上的是“李子柒月”。
李子柒和李子柒月,到底超市有没有侵权?这肯定需要法律来裁定,但是超市和商家蹭人家热度的行为着实可恨。
9月14日,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四川子柒文化公司从未授权任何主体使用“李子柒”标识用于该月饼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宣传。公司已向监管部门反馈此事,并发布律师声明,敦促该超市向消费者道歉。
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表示,本公司系“李子柒”品牌商品的唯一商标权利人,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李子柒”商标或与之近似的标识均属于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委托人将通过诉讼方式维权。
盗用别人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用他人商标是属于违反相关法律罪名的事情,一旦确定盗用他人商标的事实之后,当事人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关的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