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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是指在商标注册审查阶段,他人提出对商标注册申请存在异议,认为该商标可能与其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商标相似或混淆,导致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认同产生误导。异议申请旨在保护原有商标权益及确保商标使用的公平竞争环境。
商标异议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异议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商标权益的申请人,包括已注册的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被代理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
其次,异议申请人需要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详细的比较分析,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商标之间存在相似性或混淆性,以及对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
最后,异议申请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商标法、商标注册规则等。同时,异议申请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将被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商标异议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1. 形式审查:当商标异议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将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 审查备案:如果异议申请符合形式审查的要求,商标局将受理该申请,并予以审查备案。此时,商标局将通知被异议商标权人,并提出答辩的要求。
3. 异议答辩:被异议商标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对异议的申请进行回应。异议答辩主要包括陈述意见、提供相关证据以及辩解理由等。
4. 复核审查:商标局在收到答辩后,将对异议申请和答辩进行综合审查,并对申请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5. 审查决定:商标局在经过审查和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审查的决定。如果商标局认定异议成立,将撤销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如果商标局认定异议不成立,则继续保留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如有需要,商标局还可以要求双方进行更进一步的证据补充或辩论。
6. 申请复议:当一方对商标异议审查决定不满意时,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复议。商标局将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7. 责令裁决:如果商标复议仍不能解决争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