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申请人对该驳回决定提出复审请求的一种程序。在商标驳回复审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或调整商标的内容,下面将详细说明相关事项。
商标内容必须具备显著性
--------
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之一。商标内容必须能够与其他商标区别开,具备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关注的特殊性。在商标驳回复审中,若商标局认为申请的商标缺乏显著性,申请人需要重新考虑商标内容的设计和修改。
商标内容不能与现有商标类似
--------
商标法规定,商标内容不得与已经注册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类似,以免产生混淆误认。在商标驳回复审中,如果商标局发现申请商标与已有商标相似度较高,申请人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调整,以避免可能的侵权行为。
商标内容须符合公序良俗
--------
商标内容必须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准则。在商标驳回复审中,如果商标申请涉及或包含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申请人应该在修改商标内容时注意遵守相应的规定。
商标内容修改需与商品或服务相关
--------
商标内容需要与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相关联,具有准确的描述性和诱导作用。在商标驳回复审中,如果商标局认为商标内容与申请的商品或服务不相关,申请人需要对商标进行调整,以保证商标的有效性和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