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锅万岁”vs“中国万岁”注册这种商标,家里有矿?

阅读:189 2021-11-18 16:53:32

         小编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时,发现了有2个有意思的商标名字,申请人为个人名义,代理机构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43类和35类,注册号为52513568、52561198,如下:

     这个商标名字是不是特别有意思“中锅万岁”你觉得能注册通过吗?
“中锅万岁”谐音“中国万岁”,这个寓意肯定是好的,申请人对中国是无比的热爱和拥护,但是寓意好,诚意强能申请通过吗?
    当然不能!
商标注册对名字有最基础的要求,那就是不能有不良社会影响。
这2件商标已于2021.5.1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处理。


小编推测驳回通知书大概表达意思为: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第三十条的规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标志谐音为“中国万岁”,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条款如下:
《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违反禁止注册情形的驳回,是指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中禁止注册的情形或者商标申请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显著性条件,商标局因此而做出的驳回;

商标法明文规定了一些不能注册的情形,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都将不得注册的情形清楚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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