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粹”二字用于白酒商标?环球佳酿所提申请终审被驳

阅读:180 2022-01-05 15:19:36

“国”风吹进白酒行业,新老酒企卯足了劲儿想“沾国字边”,可天不遂人愿,酒企们追“国”风的如意算盘一次又一次落空……

 

泸州国粹酒业原是泸州产区两大国字号品牌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从事“国粹”牌白酒的生产和销售,国粹酒还曾被评为中华文化名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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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环球佳酿酒业有限公司以280万元的价格对国粹酒业完成了收购,收购后环球佳酿不仅持有国粹酒业70%的股份,还拥有国粹品牌100%所有权。

 

收购国粹酒业是环球佳酿冲击白酒行业的一步棋,环球佳酿原本是想借着“国”字头罕见稀缺的商业价值打造自己的白酒帝国,可追“国风”哪是那么容易的呢?

 

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环球佳酿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佳酿”)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的商标权无效宣告纠纷二审判决书,环球佳酿的上诉被驳回。

 

环球佳酿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的争议,围绕诉争商标“国粹”展开。2020年8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环球佳酿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了2013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规定情形为由,裁定环球佳酿的诉争商标“国粹”无效。环球佳酿随后发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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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一审时,认为将“国粹”作为商标使用在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白酒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国粹”具有特定含义,将之使用在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清酒等商品上,易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故驳回了环球佳酿的诉讼请求。

 

环球佳酿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诉争商标指向的是与文化相关的特定事物,与商品质量和产地没有关系,且诉争商标在白酒上已经使用27年,不存在误导相关公众或有欺骗性情况;同时环球佳酿提出,诉争商标是正面词汇,作为商标使用多年,已获得较高知名度和正面影响力,诉争商标经过长期、大量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相关公众已将其与环球佳酿建立唯一稳定的对应关系。据此,环球佳酿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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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佳酿的上诉理由并未获得法院支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诉争商标由中文汉字“国粹”构成。“国粹”系中文固定词汇,释义为一个国家固有文化中的精华,通常是指国家传统文化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富有独特内涵而深受不同时代人们所欢迎、喜爱的文化遗产。将“国粹”使用在白酒等酒类商品上,易使公众认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系白酒行业中的精华产品,或是白酒行业中最好的产品。因此,诉争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对核定使用商品的质量特点具有欺骗性的宣传意图,易使消费者基于对“国粹”含义的理解而对商品质量产生误认。

 

北京市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结论正确,应予维持。环球佳酿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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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字,真的不能轻易碰吗?

 

其实早在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国知局)公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就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的审查标准做了严格规定。

 

《审理标准》规定:对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标准,将“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对于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国知局在审查时也会严格审查。

 

总之,企业使用“国”字头为品牌宣传是在打“擦边球”,国家为防止形象受影响,对含有“中国”国字头商标的审查原则一贯是从严审查。所以,小编提醒广大商标申请人理性为上,别一根筋地非要往“国”字号上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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