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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大家都知道,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10年期间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每次续展也是10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该商标就会失效。那么当别人商标失效后能不能使用这个商标呢?
答案是:能。商标持有人在商标到期后,如果未在指定时间内对该商标进行续展,就会被人抢注。最知名的案例就是人大的校徽商标在到期后没有及时续展,被泉州一家公司抢注成功。
这里面隐藏着一个小问题,他人的商标过期无效后,需要多久才能注册成功呢?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这在实务操作中对申请商标注册来说有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家,如果与在先的注册商标冲突将会被商标局驳回申请。但是如果在先的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其到期没有续展,那么就具有了新的申请注册机会。
因此,一般在申请注册这类商标时,即使被驳回申请,也应当继续关注在先注册商标的期限情况,在新的申请注册机会出现时,并非越早提出注册申请就越好。如果申请提出得太早,等到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尚未超出该缓冲期,商标局仍然会因为与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没有续展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不予核准。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特别重要,如注册的商标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续展,那么超过了时间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而他人就可以利用这个时间段进行抢注,但这个抢注是属于合法的,属于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