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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机构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药监局”)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国家药监局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和生产许可工作,其各级分支机构负责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现场检查和认证等工作。根据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具体的审批机构可能有所不同,申请人应根据自己所在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申请,并与当地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