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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给他人使用的商标可以正常办理转让申请,但需要提供被许可人知晓并同意商标被转让的声明。办理转让时,所需材料:
1、转、受让双方盖章或签字的申请书、委托书原件;
2、转、受让双方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
3、转、受让双方盖章或签字的同意转让声明(法人签字+公司公章;个人仅签字);
4、受让方知晓商标已被许可的知晓声明;
5、被许可人知晓商标已被转让的知晓声明。
转让核准成功后,商标需要继续许可给被许可人使用的,应重新递交商标许可备案申请,才能有效保障许可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