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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是指企业或个人发现自己所申请注册的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或者该商标与已有商标过于相似,且该商标已被注册,因此要向法院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以便及时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而商标无效宣告向法院提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书
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要写明具体的名称和号码,并注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在申请书中注明商标的历史信息、相关证据材料、被驳回的商标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2.授权委托书
商标权利人应在申请书中提供合理的授权委托书,证明申请人已经得到商标权利人合法授权,具有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合法代理权。
3.商标复印件
商标权利人需向法院提供商标复印件,包含商品/服务指定、商标类别、商标名称、图案等相关信息。
4.商标检索报告
商标权利人需提供商标检索报告,说明该商标是否已被他人注册或使用,检查商标的类别、分类等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商标检索报告应包括商标名称、注册日期、专利申请文件以及所有与该商标有关的文件等。
5.证明材料
商标权利人要向法院提交商标权利证明材料,如商标注册证书、发源地证明、国际商标申请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等。
总之,在商标无效宣告请求中,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和被申请抵制的商标存在有关联,并且在现有的执行规则下,无效宣告请求是合法可行的。因此,向法院提交无效宣告申请,证
据材料十分重要,当然也要遵循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