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 关于组织申报首批广州市“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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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 08:50:46
根据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扶优计划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一批广州市“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工作,陆续开展后续批次遴选,总共遴选1000家民营企业。首批将遴选200家民营企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广州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侧重选取具备横向整合能力,能够通过对产业链同类型企业形成约束,提高产业集中度;具备纵向整合能力,能够通过对上下游企业形成纵向约束,产生一定集聚效应的企业。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领先,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或国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4.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和偷漏税等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
1.经济效益。企业2019年度总资产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连续两个年度(2018至2019年度或2019至2020年度)的主营业务年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且年均净利润增长率达到5%以上(含5%)。
2.创新能力。企业2018至2019年度或2019至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的均值达到3%以上;获得过2项及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3.经营管理。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有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百强或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等认定的企业,优先考虑。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扶优计划申报平台(fyjh.zaidaocloud.com)申报,线上申报流程详见附录1:《广州市“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填写说明》。
2.形式审查。市工商联牵头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数据进行核对。
3.遴选评审。市工商联、市工信局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候选企业名单。
4.名单公布。候选企业名单经向社会公示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并发布“扶优计划”入选企业名单,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5.动态管理。引入“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对入选满2年的企业进行复核,对未能维持对应规模的企业,启动预警和替换机制。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1.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8月25日,逾期不予补报。
2.相关企业申报材料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合法。
3.申报企业按照《广州市“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填写说明》填写企业有关信息并上传承诺书(样本见附录2)、企业情况说明(内容指南见附录3)、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民营企业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内容指南见附录4)等附件。
4.申报所需的所有资料均在上述申报平台中填写完成,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附录1:《广州市“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填写说明》.docx
申报咨询电话:020-80923565,020-36280712
来源:广州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