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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办理条件
1. 申报注册的产品已经列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且管理类别为第二类(注:对新研制的尚未列入分类目录的医疗器械,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药监局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也可以依据分类规则判断产品类别并向国家药监局申请类别确认后,申请产品注册或者办理产品备案)。
2. 申请人应当是在各省辖区范围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
3. 申请人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4. 办理医疗器械注册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
5. 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遵循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保证研制过程规范,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和可溯源。
6. 申请注册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时,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02
所需资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随其他资料装订成册,一份单独另附)
2. 证明性文件
3. 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4. 综述资料:
4.1 概述
4.2 产品描述
4.3 型号规格
4.4 包装说明
4.5 适用范围和禁忌症
4.6 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情况(如有)
4.7 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5. 研究资料:
5.1 产品性能研究
5.2 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5.3 生物安全性研究
5.4 灭菌和消毒工艺研究
5.5 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5.6 动物研究
5.7 软件研究
5.8 其他
6. 生产制造信息:
6.1 无源产品/有源产品生产过程信息描述
6.2 生产场地
7. 临床评价资料
8. 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9. 产品技术要求(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原件装订成册,一份复印件单独另附)
10. 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11. 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12. 符合性声明
二、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 申报资料应有所提交资料目录, 包括申报资料的一级和二级标题。每项二级标题对应的资料应单独编制页码。
2. 申报资料一式一份,应当按目录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申请表、产品技术要求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不用装订入册,单独提供,同时附两份文本完全一致的声明。
3. 申报资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凡装订成册的,不得自行拆分。
4. 申报资料使用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5. 各项申报资料中的申请内容应当具有一致性。
6. 各项申报资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7. 注册申报资料还需同时提交以下电子文档:(a)申请表;(b)产品技术要求。应为word文档,并且可编辑、修改;同时还应提交单独的仅包含技术要求性能指标部分的电子文档;(c)综述资料、研究资料概述。应为word文档;(d)其他申报资料的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