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哪些情况下,不丧失其新颖性?
A:
根据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之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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