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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对相关权利人提起异议的主要要求如下:
1.具有商标权利或者利害关系:提起异议的人必须是涉案商标的相关权利人,或者与被申请商标存在直接、合法、现实的竞争关系。相关权利人包括既有先使用权又有注册权的企业、商标持有人、著名商标权利人等。
2.提交证明材料:提起异议的人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商标注册证、经营证明、产品销售情况证明等,以证明其在商标申请领域内具有相关权利和利害关系。
3.符合申请期限:商标法规定,异议期限为三个月,一般自商标公告之日开始计算。相关权利人提起异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程序,否则将无法受理。
4.合法合理:提起异议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商业道德,并且合理合法。否则,不仅无法发挥申请异议的效力,还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之,商标法要求提起异议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商标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应当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确保提起异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